《中国税务报》:宁波:20部门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2016-07-28

《中国税务报》:宁波:20部门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发布日期:2016-03-23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8家涉税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阻止出境


● 21家企业已被银行削减授信额度约8000万元


● 2家企业原负责人被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


最近,宁波市国税局配合市政府“信用宁波”建设,通过建立纳税信用“红黑榜”制度,并与市发改委、公安局等多部门建立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使纳税信用建设与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接轨。


日前,依照联合惩戒机制,宁波市国税局、地税局将21户具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公示,宁波20个部门将对 21户涉税违法企业联合实施限制出境、取消信用贷款资格等联合惩戒。


部门合作建立涉税“红黑榜”


据了解,自《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发布后,近几年来,宁波市政府加大了“信用宁波”建设工作力度,在政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加强诚信建设,并相继出台了《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宁波市信用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发布办法》等制度规定,以规范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据宁波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宁波市纳税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已与“信用宁波”建设工作实现融合。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市国税局联合地税局每年定期开展企业纳税信用评定工作,并制定了纳税信用“红榜”公布制度,入围“红榜”者均为纳税信用良好的A级企业。


对于“红榜”中的诚信纳税企业,宁波国税局推出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在税务网站等媒介平台公示A级纳税人名单;对纳税信用良好的一类出口企业,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简化出口退税审核程序,使企业尽快拿到退税款;与银行建立银税互动机制,为企业开辟融资贷款绿色通道等,让诚信纳税企业享受到“依法经营,诚信纳税”带来的便利。


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出台后,在宁波市政府的主导下,宁波市国税局联合市发改委、地税局、公安局等20家单位共同制定了“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对外发布了《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自“黑名单”制度建立至今,宁波市税务机关已在外部网站上公布21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针对“黑榜”企业的惩戒工作已经展开,根据国税局和地税局工作部署,税务机关将对“黑名单”企业实施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发票限量供应、出口退税从严审核、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以及列为重点税收监控对象等惩戒措施。


同时,按照《合作备忘录》要求,宁波市税务机关已将“黑名单”企业信息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的公安、财政、市场监督管理、海关等多个部门,“黑名单”企业及相关人员将受到20个部门联合实施的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和航空铁路部门禁止高消费等18项联合惩戒。


“黑名单”联合惩戒显威力


不久前,宁波某船业有限公司通过隐瞒销售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448万元,被宁波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并列入网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栏》对外公示。由于生产资金紧张,该公司负责人严某最近想向当地银行申请一笔贷款,但几次申请均被银行否决。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严某,由于其所经营的某船业公司属于税收违法“黑名单”上榜企业,因此企业在银行备案的信用等级已经降到最低的风险级,今后该企业若进行投融资活动,将会在多个领域受到资格限制。


不仅如此,严某的新老客户从税务网站和其他媒体中得知该企业被列入涉税违法失信“黑名单”后,纷纷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履约能力和信誉度提出了质疑,不少企业因此取消了订单。严某不得不在经营过程中对合作企业多次解释,并对可能发生的争议事项事先作出承诺,在签约时也多次被要求另行办理合同公证手续,交易成本显著增加。


宁波某电子公司因拖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193万元,且不主动配合税务人员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受到出入境部门阻止出境的惩戒。在出入境、企业经营等方面屡屡受挫之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某逐渐认识到欠税行为的严重性,为了在出入境方面得以恢复“自由身”,陈某积极筹措资金并向税务机关提交了欠税补缴计划,最终缴清了全部税款。不久前,陈某终于收到了他期盼已久的出入境部门撤控通知。


据了解,自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实施以来,各参与单位通力协作,联合惩戒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


在阻止出境方面,目前已有宁波某塑化有限公司、宁波某贸易有限公司等8家重大税收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成功阻止出境;在银行融资授信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宁波21家“黑名单”企业已陆续被华夏银行、广发银行等6家银行削减企业授信额度约8000万元;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方面,已有2家“黑名单”企业原负责人被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职。


目前,所有列入“黑名单”的21家企业已不再享受宁波市政府的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已有1家“黑名单”企业停止享受税收返还约50万元。宁波市文明办、工商局、质监局等11个单位在文明单位评选、著名商标认定、市场质量奖获取等10余项评定活动中强化企业资格审查,对“黑名单”企业均实行一票否决制。


随着联合惩戒措施的有效落实和舆论宣传的不断加强,失信“黑名单”制度在宁波社会各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不仅“黑榜”企业为自己曾经的失信行为后悔不已,不少企业界人士对此也颇有感触。


中国500强企业——宁波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国英认为,依法纳税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基本形式,也是衡量一个企业诚信度的标尺。“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既是对税收违法行为、违法企业的打击和惩戒,也是对诚信纳税企业、诚信纳税行为的鼓励和保护。奥克斯将以此为戒,坚持“以人为本,诚信立业”的企业发展信条,诚信纳税,诚信经营,努力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宁波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章程表示,未来结合“信用宁波”建设工作,宁波税务机关将继续加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的宣传力度,并与参与联合惩戒的单位通过共享信息、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协作,进一步强化税收违法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联合惩戒力度,以扩大涉税失信惩戒的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让诚实守信者一路绿灯,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营造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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